蕲春法院通过政府与法院合作,激活“聚合效应
精忠网络(湖北日报)讯(通讯员朱元林、冯亚丽)“赔偿金已经一次性支付完毕,这个问题终于解决了!”临近年底,当李慕猛收到320万余元执行款时,他红了眼眶,叹了口气。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。蕲春法院激活政府与法院合作的“凝聚力”,聚焦涉及村委会特殊基层组织的“疑难”案件,最终一举圆满结案,顺利结案。 2015年10月,蕲春市村委会与李木猛先生签订了林地流转合同。李某某对农场的投资和管理寄予厚望,却不料在合同履行问题上与村委会产生了分歧。他认为村委会有由于犯了一个错误,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,于是他向庆春法院提起诉讼,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澄清责任,挽回损失。该案经二级法院审理,依法宣告林业合同无效。责令村委会退还李先生目前的租金并支付赔偿金共计310万余元,并加收相应利息。李某收到货款后,返还了涉案土地和林木。判决生效后,李木猛希望得到赔偿。但由于集体经济基础薄弱,村委会无法一次性承担这笔巨款,也没有主动履行义务。无奈之下,李伯孟赫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出现了三大问题。一是当事人情绪敏感,明显德玛并表示案件应立即解决。其次,320万元以上的目标给村组带来了很大的压力。第三,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在实施中要考虑法律权威、集体利益和基层稳定,协调多方解决问题。对此,医院执行办公室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研判,编制综合报告报送县委,抄送县政府和当地党委、政府,并启动政府与医院协调机制。执行法官朱元林坚定坚持“有效刑罚、满足群众诉求、巧妙解决集体困难”的原则。我得到了它。同时,与地方党委、政府密切合作统筹融资和资产处置方案,发挥基层治理作用,缓解村组绩效压力。另一方面,他们真诚地沟通,拜访李先生的家人一次、两次、三次……总共十多次。他们耐心倾听群众关切,认真解读资产拍卖流程,全面落实保障措施,逐步打消了群众一次性付款无法保障的担忧。真诚换来信任,沟通解结。李莫及其家人最终放下恩怨,与法院达成和解,首先撤销其在涉案林地上投资建设的全部房产。 2025年9月22日,该房产在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上公开拍卖。凭借透明、标准化的处置流程,首次拍卖顺利完成。 2025年11月6日,在市政府的见证下,市党委、政府,双方当场完成资产交接,320万余元执行金一次性全部交给李木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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